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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1:如何建立公用数据夹? A:公用数据夹必须在Exchange Client端建立,当客户端激活Exchange Client之后,选到“公用数据夹" 下的 "所有的公用数据夹",然后,选取 档案/新资料夹,输入资料夹名称后按确定即可. Q02:如何让公用数据夹亦可显示于全域通讯名单中? A:此功能必须从Exchange 管理程序设定,激活 Exchange Administrator 程序后,在左边窗口中依序展开Folders/Public Folders ,选到欲管理的公共资料夹.选File/Properties../选 Advanced 页,将 “□ Hide from address book" 选项取消,然后按确定钮即可. Q03:如何将送信到公用数据夹中? A:首先,可利用上一题的步骤让公用数据夹的名称显示在全域名单中,接着在客户端就可以在撰写新邮件时,收件者字段内直接从全域通讯名单中选到该公用数据夹名称,输入主旨后,按传送钮,此封信就可传递到该公用数据夹内了. Q04:如何限制使用者建立最上层的公用数据夹? A:在Exchange管理程序里选择Configuration容器, 然后在右边窗格里选取 “Information Store Site Configuration” 对象, 从 “File” 菜单选取 “Properties” 指令, 在 “Information Store Site Configuration” 的 “Properties” 对话框里切换至 “ Top Level Folder Creation” 设定页. Exchange Server默认值是允许所有的人都可以建立最上层的公用数据夹, 如需限制特定人选不可以建立最上层资料夹,可以在 “Not allowed to create top level folders” 中新增人名。 经此设定后,未被授权的人,若欲建立公用数据夹,则会收到警告讯息:“无法建立资料夹,权限不足,无法在此对象上执行作业, 请和资料夹连络人或系统管理员连络.”。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