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他进来的时候,整间酒吧的灯火仿佛振了一振。我忽然有点想哭——他多么像冯呈祥,而又比他清爽,挺拔。
我定定看住他,惟恐一个不小心他就不见了。我听见萌萌在后面笑,因为他正一步一
步走向我。
“小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呵他的声音是那么地动听,他的笑容是那么地动人。
有什么浮上我的眼睛:“我也见过你。”
旁边一桌的人吃吃笑起来。是的,我们像两个疯子。但为什么不呢?如果一个人,和你一样喜欢《红楼梦》和《小王子》,只喝红酒,爱吃麻辣小龙虾,常常雨中散步,第一次出国去的是尼泊尔,不太泡酒吧,当戴夫·凡·蓝克“所以我们干掉这最后一杯,有一句话我们永远不说出来:谁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他就会晓得何时心碎……”的唱片响起来时,我们一起叫:“啊,多么感人的《最后的召唤》。”——如果你不疯,那你一定是疯了。
一小时零三刻钟后,我们密不透风的谈话不得不暂时告一段落,因为萌萌已经第N次向我发出暗号。
“怎么样怎么样?”洗手间里,萌萌好像比我还兴奋。
“很好,”我说,“我答应了。”
“答应今晚跟他回去?”
“不,答应跟他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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