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调查该酒吧。
追求经济利益 容留他人吸毒
位于南昌民德路的五月花酒吧,从2000年10月开始营业。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资料显示,自2001年开始,五月花酒吧就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公安机关责令治安整改。此后该酒吧内吸食摇头丸、KING粉等毒品的现象日益严重。2003年4月至2007年1月,各级公安机关共查处在五月花酒吧内吸食毒品人员93人,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然而,作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的熊力佳、汪小荣等人明知酒吧内吸毒现象严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仍继续容许吸毒者在场内吸毒而不予制止,也从未向公安机关举报。与此同时,酒吧负责人开始私自招募保安,副总经理胡江华专门安排保安在酒吧门口充当“眼线”,发现情况立即向场内通风报信,以逃避公安部门对涉毒案件的查处。
酒吧保安打架“有组织有纪律”
法院判决资料显示,2007年2月12日晚,南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奚志波依照大队的指令,前往五月花酒吧暗访侦查涉毒情况。2月13日凌晨零时许,奚志波联系中队民警郭志彬、金旺、蔡彬三人到五月花酒吧。凌晨1时许,酒吧保安任立群与四人发生冲突,五月花酒吧4店“保安”队长周静波、3店“保安”队长吴心义通过对讲机呼叫其他保安赶到现场将奚志波等人围住,周静波、吴心义一喊“打”,保安任立群、郭臻等便一拥而上对奚志波等人拳打脚踢。任立群还掏出随身携带的剪刀刺中奚志波致其倒地。殴打过程持续一、二分钟后,吴心义喊“停”,保安便停止袭击离开现场。
据调查,在五月花酒吧,时常会发生保安与客人间的冲突现象。为此,酒吧总经理汪小荣在股东碰头会上提出,“该教训的要教训”,“打架不要怕,不要让酒吧丢面子,出了事公司会赔偿”。经其同意,酒吧副总经理胡江华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私自招募保安,配备对讲机、防刺背心、警棍等器械,对保安购置砍刀、鱼叉、弹簧刀等凶器的行为予以默许,对保安打架受伤承担医疗费用。胡江华多次在保安会上强调,为了酒吧的利益,保安要团结互助形成整体上前,并可以采取武力相互协作,打起架来要听队长指挥,喊打就打,喊停就停。在此背景下,五月花酒吧保安伤人事件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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