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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力佳等人在接受审判
4月23日下午,南昌市“五月花酒吧案”一审宣判
五月花酒吧门口
大江网讯4月24日下午,南昌市“五月花酒吧案”一审宣判,17位被告因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获刑,犯罪最严重者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法官宣判后,17名被告大部分表示不服,当场表示欲上诉,另外几名则表示保留上诉。
2007年2月13日,南昌市民德路五月花酒吧的十余名黑保安恶意伤害民警案件震惊全国,被称为“五月花酒吧袭警案”。所谓“五月花酒吧袭警案”,此前媒体引述南昌警方消息称,2007年2月13日凌晨,包括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中队长奚志波在内的四名民警,在酒吧暗访摸查涉毒情况时,遇到酒吧保安阻拦,亮明身份后仍遭围攻暴打,其中奚志波被保安任立群用剪刀捅伤,一度昏迷不醒。事发当天,南昌警方派出大批警员,对酒吧进行查封。事发后,五月花酒吧被警方责令停业整顿。南昌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着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