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按学校规定办事
四川美术学院张副院长称,学校是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办事。去年陈第一次作弊没有开除学籍,是为了给学生一次机会。而学生经过教育后不改,第二次作弊,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这一切都是按学校规定办理的。
律师:开除学籍欠妥
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林玉成律师称,学校对学生作弊开除学籍处罚依据欠妥。首先,“屡次”是指多次受处分,而陈颖只受到一次处分。其第一次作弊后受到的“警示”,不能作为开除学生的依据。(文中人物陈颖及吴英均系化名)
陈颖想通过法律手段让学校撤销对自己的处罚
本报记者 姚波 摄 (本文来源:重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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