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气娃娃妓院”尚未成立 -法不禁止 不属卖淫
-避免性病传播 不无益处 -不宜提倡 不符国情
网络上热烈讨论的“利用充气娃娃卖淫”事件竟然是假新闻,本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不仅该新闻所提地名有误,新闻中的事实无法核实,报道该新闻的记者张力行更是查无此人。
由此,网上的诸多讨论便成了无本之木,但是不少网友认为,争议此事并非没有社会意义,因为如果让充气娃娃合法代替卖淫女,将可能减少性犯罪和性病传播,而这一新闻中的老板也被认为是“有创意”,“也许给未来创造了一个新的行业”。
事件的高潮开始于12月16日在某社区置顶推荐的一则“新闻”讨论,这则题为《用充气娃娃卖淫合法吗——“妓院”竟合法,警察奈何不得?!》的帖子讲的是:近日有报道称,葫芦鸟(岛?)繁华地段中央大街惊现新型“妓院”消魂苑,店老板提供各种充气娃娃,有的娃娃仿造当红女明星的体貌特征,并提供房间,顾客可以将娃娃带到房间内做爱(准确地说是自慰),收取一定费用。该娃娃不但造型逼真,且能根据顾客动作发出相应声音。老板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追星欲望。而由于没有违法依据,当地警方对此束手无策。
这个帖子被置顶不久即在网友中引起大波,而此前,同样内容的帖子被转载至无数社区的论坛,回复者众多。有行业人士揣测,如果此新闻真是制造出来的,多半是性用品商家为宣传产品的炒作。
PK调查:“充气娃娃妓院”真的还是假的?
报道有板有眼有小标题,有时间地点人物,全文1000多字,文字流畅。但是文中所提的“葫芦鸟”究竟在哪里?消魂苑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所?
葫芦鸟还是葫芦岛?
记者在网上通过时间排查,发现该帖由一位叫“jdbjk”的网友首先发表于中华网社区,最早发帖的时间是12月10日17点46分,短短几天后,帖子被迅速转往猫扑、雅虎、TOM、chinaren等各大BBS和博客,同时也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地方论坛和购物网站。网名叫呵涛的网友最先跟帖提出质疑:“根本就没有葫芦鸟(niao)市,只有辽宁葫芦岛(dao)市,不知道楼主是故意写的,还是没有这件事而捏造的?或者楼主就是白字先生!这么重大的错,还当记者,让人笑掉大牙!”
中国没有叫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