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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条件好了,不用再去挤公交车了,但差不多每个星期,我都要跑到离家较远的地方,找一个公交车站等候,看到那些拥挤的公交车就不顾一切地挤上去。或者,有时候离家在外地,只要有机会,我也做那么一两回。我曾想,我干那事,可能比别的男人嫖娼还要让自己的妻子蒙羞吧。你不用安慰我,也不用去给我想什么办法。今天说这些,我根本就没有让人来同情我、帮助我的意思。我早就放弃了在这方面改变自己的念头。我清楚,到今天这个地步,我这辈子算是完了,无可救药。我时不时会想起电影院里的事,我恨那个女的。(文中肖刚为化名)
性骚扰·名词
性骚扰是一种不受欢迎或不被接受的行为,或带有性意识的接触。换句话说,若某一方用各种方法去接近、或尝试接近另一方,而另一方没有兴趣、不喜欢、不愿意、或不想要这些带有性意识的接近,便可以说是性骚扰。性骚扰会给受害者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导致受害者的人格和尊严、道德观、价值观等发生重大改变。
性骚扰·心理
(1)补偿型性骚扰。大多数性骚扰者属于这类男人。此种人的骚扰行径多是出于不同程度的亏损心理,骚扰的目的与其说是想占有女人不如说是想占便宜。
(2)游戏型性骚扰。多是有过性经验的男人。这类男人一般是“猎物能手”或花花公子。骚扰的目的一般是为了猎奇,也为印证自己的男性“势能”和“本事”。
(3)权力型性骚扰。多发生在老板对雇员或上司对下属,尤以女秘书居多。骚扰者大都受过较好的教育,骚扰时表现得“高级”且“彬彬有礼”。
(4)攻击型性骚扰。此种男人多半在早年和女人有过不愉快的关系史,对女人怀有较大的恶感和仇恨,把女人视为低等动物或敌人,有蓄意的伤害性或攻击性,有时并不想占有那个女人,不过是满足和平衡他对女人的蔑视和仇恨。
(5)病理型性骚扰。这是带有明显病态表现的性骚扰,如所谓的窥淫癖和露阴癖。此种男性骚扰者大都是真正的性功能失调者。骚扰本身能给他带来强烈的性冲动和性幻想,却无法“治愈”他,反倒会加深他的病症。
(6)冲动型性骚扰。多指处于青春期的青年。由于年轻、好奇,或文化素质低,不懂得尊重女性,不具备应有的自制力。性骚扰者有时很难仅仅属于其中一类,他们的心理状况可能是交叉的。
性骚扰·法律
国际上没有专门公约,但许多国家制定有相关法律。“性骚扰”目前在中国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仅在《民法通则》中有一些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条款,但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1999年,有全国人大代表正式提交“反性骚扰议案”。2005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规定:“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