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扰者进行严惩。美国在1964年将其写入法律,1986年,美国最高法院将性骚扰认定为一种非法的性别歧视。在我国的法律里,性骚扰还没有严格的界定,很多人甚至认为这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问题。
广州永信联合律师事务所的郑宇律师告诉记者,法律虽然是同情弱者的,但在性骚扰这个问题上,显得十分苍白无力,主要是因为取证十分困难。性骚扰一般发生在比较隐蔽的场所,也缺乏证人,而且没有科学的方法进行量化,定刑存在困难。
性骚扰在中国也并不是一个罕见的现象,但却很少有受害者愿意站出来承认。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这毕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更重要的是,由于很少受害者站出来,性骚扰的广泛性和严重性被人们大大地忽视了,更使得性骚扰者胆大妄为,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对于一个性骚扰的受害者来说,要站出来确实需要极大的勇气,因为她得到的,很可能只是嘲笑和轻视。郭小姐说,在金助理不停地问她为什么当时不反抗、不大声叫时,她就有这样的感觉。
受害者要面对的可能是整个社会的漠然。好在还有郭小姐这样的人勇敢地站出来,西安不久前也公开审理了全国首例性骚扰案。相信随着人们观念意识的转变,会有越来越多的郭小姐站出来。
法眼
法院对性骚扰立案,标志这个问题终于进入法律的“视野”
全国首例性骚扰案日前在西安开审。法院首次对性骚扰案立案,标志着性骚扰问题终于走入法律的“视野”。而在此之前,“法律奈何不了性骚扰”的僵局一直打不破。性骚扰至多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拿不上台面。人们看不到法律对性骚扰问题的干涉与制裁,这又助长了性骚扰“不是个法律问题”的观念。
性骚扰到底是一个道德问题,还是一个法律问题?人们对此一直争论不休。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性骚扰的法律界定,因而性骚扰到底指什么,也只限于学者的讨论或普通百姓的揣测;也由于缺乏法律上的严格界定,所以人们说不清同事间正常的玩笑与性骚扰之间的区别,这又反过来加重了性骚扰只是个道德问题的气氛。
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有人提出将性骚扰纳入立法,由此也引起各方的强烈反应。其中反对者认为,目前大量拐卖妇女、强奸、家庭暴力等显层犯罪尚得不到有效遏制,对于性骚扰这样一个仅限于精神损害的问题,还不到立法阶段。况且,性骚扰场所隐蔽,难以取证,而且只是发生在语言和身体动作上,缺乏科学的方法来量化,定刑困难。
实际上,很多情况下人们淡化了性骚扰的危害。无论是办公室里上司对下属的性骚扰,还是学校里老师对学生的性骚扰,或是医院里医生对病人的性骚扰,它不仅造成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学习,而且还往往对其生活、家庭、事业造成伤害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